泸州旅行社疫情退款纠纷频发 消费者维权路在何方,泸州旅行社疫情退钱不

疫情阴霾虽已逐渐散去,但其引发的消费后遗症却仍在持续。近期,关于泸州部分旅行社在疫情期间收取费用后,退款不及时、不彻底甚至拒绝退款的相关投诉,在本地消费者协会及网络平台上呈现上升趋势。“泸州旅行社疫情退钱不”成为许多消费者心中难解的结,一场关于信任与责任的拉锯战正在上演。

**预付款变“沉淀金” 消费者遭遇退款难**

“我们一家三口早在2020年初就预订了暑期海外游,团费交了将近两万元。”泸州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疫情暴发后,行程被迫取消,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报名的泸州某旅行社。然而,对方的答复从“需与地接社协商”到“航空公司未全额退款”,理由一再变化,退款金额却迟迟未能全额到账。两年多过去,仍有近三成费用“卡”在旅行社。

张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许多消费者都遇到了类似情况。部分泸州旅行社以“已向供应商预付费用”、“退款流程复杂周期长”为由,仅退还部分款项,或将余款转为“旅游代金券”,要求消费者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使用。对于不接受代金券方案的消费者,退款过程则变得遥遥无期。

**旅行社自有苦衷 行业复苏步履维艰**

面对消费者的指责,旅行社方面也大吐苦水。一家本地旅行社的负责人王经理表示,疫情初期,行业遭遇毁灭性打击。“我们确实提前向酒店、航司、景区支付了大额订金。上游供应商的退款政策不一,很多款项至今未能收回,导致我们现金流极度紧张,无力一次性全额退还所有客户的费用。”他坦言,转为代金券是当时维持生存、期待行业复苏的无奈之举,并非恶意侵占。

然而,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有义务提供已支付且不可退还费用的有效凭证,而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长期占用消费者资金或强制转嫁风险。

**多方协力破困局 理性维权是关键**

针对日益增多的“泸州旅行社疫情退钱不”相关纠纷,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密切关注此事,并加强了行业监管与调解力度。他建议消费者,首先应与旅行社进行充分沟通,保留好旅游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及时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文旅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行业专家呼吁,旅行社应更主动地公开透明化退款进度,积极与供应商沟通索款,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退款方案,重建市场信誉。消费者也需理性看待疫情带来的特殊冲击,在依法维权的同时,给予合规经营、确有困难的旅行社一定的协商空间。

后疫情时代,旅游市场的重建离不开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退款问题,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泸州旅游业重塑形象、迈向健康复苏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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